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19條 法規: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9條 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應將幼兒之生活或活動紀錄、學習評量結果、發展評量、飲食紀錄等,以書面或口語方式,與幼兒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進行溝通,並鼓勵其參與相關活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