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4條 法規:各級學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組成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4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一、本條例第八條第四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事項。二、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五項規定,將勸募所得移轉至其他學校教育儲蓄戶之審查。三、公開勸募個案及需求金額之審查。四、學校教育儲蓄戶收支管理。五、學校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公開徵信事項之審查。六、其他有關勸募及管理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