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19條 法規: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19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者,除依本條例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時,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