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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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