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3條 法規: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3條 本部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設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一、審議鑑定、安置相關事項。二、審議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及支持服務相關事項。三、審議各小組及分組之年度工作計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