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第11條 法規: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11條 本部辦理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應會同國防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其任務為審議下列事項:一、遴選計畫、簡章及其變更。二、試務協調、變更及停辦。三、錄取員額及成績基準。四、其他有關軍訓教官遴選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