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申請人應檢具加蓋印記之成績單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現行義務役之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之退伍(役)作業流程,向服役單位申請折算役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