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相關法規 性別平等教育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四條第六款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諮詢服務事項如下:一、協助提供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書籍、期刊、論文、人才檔案、學術及民間團體等資料。二、協助其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三、協助成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究及教學單位。四、提供其他有關落實本法之諮詢服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