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相關法規 性別平等教育法母法 第12條 本法第十七條所稱學校之考績委員會,指為辦理學校教職員工成績考核而組成之委員會。但公立學校,指以教師為考核範圍之委員會為限。本法第十七條所稱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指校級之委員會。 本條定義的名詞 學校之考績委員會 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