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 第7條 法規: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二章 主管機關之特殊教育支持服務 第7條 為加強各級主管機關對學校(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有關特殊教育支持服務之推動、協調及整合,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辦理成效,並針對不足部分提出改進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