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第3條 法規: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第3條 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之類別如下:一、教保員培育評鑑:針對教保專業課程之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專業發展等面向進行之評鑑。二、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進行之評鑑。前項第一款之評鑑,每六年為一週期,並得依需要調整之;第二款之評鑑,得依需要辦理之。本部於學校教保相關系科新設滿一年後,應辦理教保員培育訪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