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相關法規 師資培育法母法 第7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實習就業輔導單位,應給予畢業生適當輔導,並建立就業資訊、諮詢及畢業生就業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