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38條 法規: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38條 海外臺灣學校得附設幼兒園,其設立標準、課程、設備、招生及師資等事項,得準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