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10條 法規: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10條 外國學生不得申請就讀我國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但外國學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者或其就讀之班別屬經本部專案核准之課程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