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9條 法規: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第9條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由臺灣地區人民擔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