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13條 第一類學生交通車,每車至少配置隨車人員一人,第二類學生交通車,每車得配置隨車人員一人,隨車照護學生,並協助學生上下車。前項隨車人員應為成年,且不得有本法第八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列之情形。隨車人員於每次學生上下車時,應確實依乘坐學生名冊逐一清點,並留存紀錄以備查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