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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第一類學生交通車,每車至少配置隨車人員一人,第二類學生交通車,每車得配置隨車人員一人,隨車照護學生,並協助學生上下車。
前項隨車人員應滿二十歲,且不得有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情形。
隨車人員於每次學生上下車時,應確實依乘坐學生名冊逐一清點,並留存紀錄以備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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