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圖書館圖書資訊之選擇及採訪,應符合圖書館設置目的,並配合社區環境特性、校務發展或專門性資訊服務之需要,訂定館藏發展政策。前項館藏發展政策,應包括各類型圖書資訊之蒐藏範圍、徵集工具、採訪分級、館藏評鑑及維護等項目。圖書館應邀請使用者代表參與選書機制及館藏發展政策之訂定,並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