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2條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服務,應徵收規費,其範圍如下:一、展場、劇場、空中腳踏車及兒童廳門票費。二、資料複印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