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1-1條 法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三章 行政管理及收費 第21-1條 私立課後照顧班辦理本服務之收費基準,準用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公立課後照顧班學校自辦規定。私立課後照顧班辦理本服務之支應項目及收支方式,準用前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