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第1條 法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八十一條之一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