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8條 法規: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18條 課照中心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查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並將檢查結果,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