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3條 法規: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第13條 課照中心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對受託者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及方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