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專科以上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第7條 業界專家有第三條、第四條及前條規定之情形者,學校應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學校聘任業界專家前,應查詢其有無前條規定之情形,已聘任者,應定期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