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第4條 法規: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相關法規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技職教育之規劃及管理 第4條 為培育符合國家經濟及產業發展需求之人才,制定宏觀技職教育政策綱領,行政院應定期邀集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首長,召開技職教育審議會;其委員之遴聘、組織及運作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前項綱領,至少每二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並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