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 第3條 法規: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3條 學術研究機構受教育部之監督,其設立須遵守國家教育政策,並符合左列標準:一、有固定之房舍。二、有足夠之基金及研究經費。三、有足資研究之實驗、圖書設備及研究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