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就未提供專科學校教育之縣(市),得斟酌該縣(市)之經濟、教育、人口、交通、文化及資源,遴選符合下列條件及資格之公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所或合併數所,改制為專科學校並附設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
一、日間部總班級數達四十班以上。
二、近三年平均招生率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三、校地、校舍及教學設備:依第七條規定辦理。
四、課程:課程之設置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符合國家整體建設及結合地方產業發展之需要。
(二)配合學校發展特色,延續實務取向特質。
(三)配合學科目標安排相關實習,並具有具體實習計畫,實習計畫內容應包含實習課程、實習方式、實習時數、授課教師資格等。
五、改制規劃:對於學校之現況提出具體而正確之說明,並針對如何達到改制之標準及改制後之要求,有合理而完善之規劃,擬具可行之實施方案。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20條專科學校申請改制為技術學院,應具備下列條件:一、辦學成效良好,並有具體績效證明。二、學校招生、學籍、人事、會計、財務、課…
- 第21條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或專科學校改制為附設專科部之技術學院,每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各項基本條件審核資料計算基準日為當年…
- 第22條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或專科學校改制為附設專科部之技術學院,應依下列規定設系(科、組)、所、學位學程:一、核定改制第一…
- 第24條由專科學校改制之技術學院或由技術學院改名之科技大學改制為專科學校,其校地、校舍、設備、師資、設校經費及基金、申請改制及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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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2條學校經本部依前條規定命改制者,應於三個月內擬訂改制計畫書,經校務會議審議,私立學校並應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檢附改制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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