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醫療收入。三、教學訓練、研究發展及建教合作收入。四、場地設備管理收入。五、受贈收入。六、利息收入。七、投資取得之收益。八、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