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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法令有關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之規定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或調整其招收大陸地區學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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