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訂定準則 第7條 法規: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訂定準則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第7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所定監察人之職權,包括下列事項:一、財務之監察。二、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監察。三、決算報告之監察。四、依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學校法人解散清算期內財務報表及各項簿冊之審查。五、其他不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校長職權下,經董事會決議增列之職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