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第15條 法規:私立學校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相關法規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學校法人 › 第三節 董事會、董事及監察人 第15條 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並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推選之;董事長對外代表學校法人。董事會得置辦事人員若干人,並得納入所設私立學校員額編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