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 第14條 法規:學校衛生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學校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學生入學後之預防接種工作。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應完成入學前之預防接種;入學前未完成預防接種者,學校應通知衛生機關補行接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