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第6條 法規: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6條 本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前項申請學生為未成年,且其法定代理人均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得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