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 第7條 法規: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7條 以不動產或動產捐資者,應按當地時價折合新臺幣計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