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捐資給獎基準如下:一、捐資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一百萬元者,頒給獎狀。二、捐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五百萬元者,頒給銀質獎牌。三、捐資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頒給金質獎牌。四、捐資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頒給水晶獎座。前項獎狀、獎牌及獎座之格式如附件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