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教育法 第26條 法規:原住民族教育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相關法規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就學 第26條 原住民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應補助其助學金,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者,應減免其學雜費;其補助、減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定之。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原住民學生教育獎助,並採取適當優惠措施,以輔導其就學。各大專校院應就其學雜費收入所提撥之學生就學獎助經費,優先協助清寒原住民學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