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第1條 法規: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及國民教育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