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第10條 法規: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10條 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者,其就學費用減免額度,依公立國民中、小學之就學費用減免額度計算。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減免額度較優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