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11條 法規: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11條 學校對以技優入學之學生,應加強其基礎學科之輔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