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教育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15條 人事處掌理業務事項如下:一、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修。二、本部、所屬機關(構)及專科以上學校人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