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分四科辦事。二、公共參與組,分三科辦事。三、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分三科辦事。四、秘書室。五、人事室。六、政風室。七、主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