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 第11條 法規: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11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