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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前條決標,應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一、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
二、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其決標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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