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8-1條 法規: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8-1條 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者,其組成及作業程序,得參照第三條至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但其委員組成,宜就本機關以外人員至少一人聘兼之,且至少宜有外聘委員一人出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