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5條 法規: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5條 前條第九款評審項目,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廠商所具備之專業人力、經驗或實績等資格。二、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經驗及能力。三、計畫執行方式。四、如期履約能力。五、價格。六、建議書之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程度。七、其他必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