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30條 法規: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0條 審議判斷書,採用郵務送達者,應使用申訴郵務送達證書。申訴文書之送達,除前項規定外,準用行政程序法關於送達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