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第15條 法規:採購申訴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15條 申訴會得依職權或申請,通知廠商、機關到指定場所陳述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