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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81條

申訴提出後,廠商得於審議判斷送達前撤回之。
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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