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第6條 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本法下列規定:一、第二十一條第四項平等受邀之機會。二、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投標廠商資格。三、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平等對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