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8條 法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8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二人,襄助會務,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均為無給職,由行政院就相關部會主管及工程專家派兼或聘兼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